房協信箱<br>應及早訂定颱風暴雨工作安排

房協信箱
應及早訂定颱風暴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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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大廈沒有聘請管理公司,只自行聘請護衞員負責日常保安工作。在一個黑色暴雨警告的早上,法團主席張先生發覺大廈保安員沒有當值,他詢問怎樣安排保安員在颱風或黑雨的情況下出勤?
房協答:法團一方面要維持大廈的保安服務,另一方面要考慮僱員在颱風或暴雨警告期間工作的安全。因此,法團作為僱主,除必須因應員工的工作性質購買勞工保險外,在聘請保安員時,亦須清楚訂明有關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包括以下幾點:
1.僱主要訂明員工是否必須於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班或繼續當值。
2.若僱員上班時遇到困難,應盡快聯絡僱主,以便僱主實施應變措施。僱主在可能情況下,可向僱員提供接送服務或發放特別交通津貼。
3.僱主要因應僱員個人情況,酌情決定應否讓僱員上班、暫停工作、或安排僱員留在安全地方,尤其在戶外及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氣改善。此外,僱主應為仍須工作僱員提供足夠設施及設備(例如安全帽及雨衣),以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安全工作。
4.詳細說明在各種情況下工資及津貼的計算方法,並考慮發放颱風或暴雨警告當值津貼予上班的員工,以示鼓勵。若僱員因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僱主不應扣減其工資。
5.僱主和僱員可參考《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和《僱傭條例》的規定,訂明惡劣天氣下工作安排,維持良好勞資關係。
現時雖沒有法例規管僱員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但勞工處在顧及僱主、僱員和社會廣泛利益前提下,編制了一套指引,以便公眾參考。詳情可致電該處查詢熱線:27171771;或瀏覽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或可親身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