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業律師翁靜晶上工僅3個月的年輕印傭,疑因首次來港工作,難抵思鄉之情,偷去翁的電話智能卡,一個月內狂打長途電話回鄉,翁收到逾千元電話費單後始揭發,涉案印傭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名,裁判官指她嚴重違反誠信,判即時入獄兩個月。
22歲的印尼籍被告EniMuawanah,被控於本月某一日,在大埔康樂園一單位內,偷取一張Sunday電話智能卡,為翁靜晶的財產。
涉千元電話費
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才來港當家庭傭工,翁靜晶今個月接獲電訊公司月結單,發現長途電話收費中的1,160元,並非她使用,又找不到她放在睡房抽屜內的電話sim卡,於是查問被告,其後被告取出sim卡,並承認犯事,翁帶被告往警署報案。
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首次來港當家務助理,她因家貧才來港工作賺錢,家鄉有兩名姊姊,她因思鄉關係,掛念親人,才致電回鄉,涉案長途電話均是打回印尼。
律師續稱,被告月薪3,320元,但最初每月要繳付代理的手續費,故上工三個月來,每月入息只得600元,本案雖涉及嚴重破壞誠信,但望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及金額不大,被告再來港工作機會極微,予以輕判。
不能姑息養奸
翁靜晶近期修讀伊斯蘭回教法律,故經常前往新加坡上課,她於上周返港後,始揭發家傭盜用電話卡事件。她在報章專欄中透露,「家賊」在東窗事發後,並無悔意,還一臉木無表情,劉家良師傅念在印傭年紀尚輕,替她求情給予機會,而自己在惻隱心下,只向警方備案,欲放她一條生路。
翁續指,正打算「銷案」當天,從英國返港度假的長女,亦發現其英國的電話卡不翼而飛,追查後發現遭人盜用,電話費達6百多英鎊(約1萬港元),她認為不能姑息養奸,遂將「家賊」送交法庭。本報昨日曾致電翁靜晶欲進一步了解事件,至截稿時仍未取得聯絡。
案件編號:STCC94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