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幫人擔……強姦你……」<br>少女受辱警指不涉性騷擾

的士司機:「幫人擔……強姦你……」
少女受辱警指不涉性騷擾

【本報訊】一名少女昨日乘搭的士時,被司機以下流語句出言「佔便宜」,她憤然要司機停車及報警,惟警員到場了解後認為事件並不構成性騷擾,並要女事主向司機繳付15元車資。女事主對警員處理手法大為不滿,有法律界人士同意事件確實難以控告司機性騷擾,但由於司機當時的行為已違反「司機一般操守」,警員是可以運用「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將涉案司機拘捕。 記者:周志鴻

受辱少女姓吳,昨日是她21歲生日。事主現時無業,正在修讀外語增值。她長髮披肩,穿着一件迷彩小背心、牛仔短裙及短靴,露出纖腰和一雙玉腿。她指稱平日打扮樸素,今次是因友人為她慶祝生日才刻意打扮穿上短裙,不料卻招來侮辱,給她的生日送上一個難忘的大禮,令她極是氣憤。

在蘭桂坊慶祝生日

吳女講述事件經過稱,昨日凌晨4時左右,她與友人在中環蘭桂坊慶祝完生日後獨自乘的士回家,當她上了的士後說明前往灣仔軒尼詩道鵝頸橋,的士司機隨即開車,吳女見他沒有回應,以為他聽不到,於是再說一次目的地,豈料對方卻晦氣地喝叫:「聽到啦!」吳女解釋稱:「我擔心你聽唔到嘛!」不料就這句話開始了她的受辱經歷。
吳女從的士車頭的司機證知道司機姓張,當時張竟以下流話回應吳女:「你好鍾意幫人擔咩(俗指口交)?」吳女頓時感到被侮辱,認為司機此言是對她「性騷擾」,當時的士駛至中環遮打道太子大廈,她喝令司機停車,並隨即報警。

「你𠵱家畀人強姦咩?」

司機又罵起來:「報警?你係咪食咗弗得呀?你𠵱家畀人強姦咩?強姦你,值唔值呀?」吳女聞言更感萬分侮辱,她說,當時兩行淚水在眼眶滾動,幾乎要掉下來。而司機亦以女事主不肯付車資為由致電報警。
未幾,兩名警員接報到場,分別向的士司機及女事主了解事件經過,其後,當中一名警員向吳女稱:「你哋兩個唔認識,不能構成性騷擾,冇辦法呀!」並指示她繳付15元車資,女事主無奈惟有照付,司機事後悻然開車離開。
吳女對的士司機的說話極度不滿,直斥是業界害群之馬,她說,倘若他以此態度接待遊客,將嚴重影響本港旅遊業的形象。
同時她又質疑警員不熟悉法律,縱容無禮司機,對警方相當失望,現正考慮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可依法拘捕司機

法律界人士稱,事件中的司機對女事主的行為,要以「性騷擾」入罪是有一定困難;但當時警員並非「冇辦法」,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當中「司機的一般操守」規定,是規定司機須有禮貌及守規矩,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事件中的司機明顯是「冇禮貌」,警員是可以將他拘捕的,以往亦有的士司機向乘客講粗口被定罪罰款的個案。另外,市民亦可向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投訴的士司機的服務態度或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