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游說不報工傷 近月未康復<br>憂慮失業清潔工圖跳樓

被游說不報工傷 近月未康復
憂慮失業清潔工圖跳樓

【本報訊】一名清潔工人,上月在青衣船塢當替工賺外快時搬動重物觸傷舊患,工程判頭恐事件揭發觸犯勞工法例,勸他不要報警及承諾支付醫療費。豈料事主至今仍未康復,該判頭食言又音信全無,他擔心因傷患失去工作能力,昨登上油麻地寓所天台企圖跳樓,終由警員勸服救下。 記者:張家樂

企圖輕生男子姓梁(58歲),獨居上海街138號一單位,他事後後悔不已,在醫院等候治療期間頻說「都係自己衰貪心,𠵱家隨時因小失大,冇咗份正職!」顯得十分苦惱,他希望該判頭盡快現身,履行承諾支付他的醫療費用。

判頭食言失去蹤迹

事發於昨晨9時許,姓梁事主登上上海街寓所8樓天台,危坐石壆邊緣企圖跳樓,由街坊發現報警,警員到場勸服他下來送院。據他自稱原在地盤工作,早年曾弄傷腰部,但近年建造業不景他轉職清潔工人,每月工資只得數千元。
上月27日友人介紹他到青衣一個船塢當替工,當他搬運重物時不幸觸傷腰部舊患,劇痛難當幾乎不能郁動,正當他準備報警召救護車,工程判頭現身指未有替他購買勞工保險,要求他不要報警免令事件曝光,更承諾支付醫藥費。
事主信以為真,事後自行到醫院求醫,該判頭其後僅給予他1800元便失去聯絡。事主向清潔公司請假數周,現時仍未康復無法上班,近日他擔心遭清潔公司解僱深受困擾,昨晨登上天台企圖自殺。

判頭已觸犯兩宗罪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指出,事件中該名船塢判頭可能觸犯包括妨礙司法公正等「兩宗罪」;第一宗罪是未按照勞工法例為兼職或替工購買勞工保險,因為現行法例下,即使是支日薪員工,僱主亦有責任替其購買勞工保險,否則便違法;第二宗罪是判頭涉嫌隱瞞工傷事故,知情不報,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