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辦對付超生手法殘暴<br>胎兒出世前兩天被殺

計生辦對付超生手法殘暴
胎兒出世前兩天被殺

在一孩政策下,內地計劃生育辦公室部份執法人員的殘暴手法,簡直令人髮指,天理不容。山東費縣一名懷胎10月的婦女,因屬於第二胎,被指違反計劃生育,在預產期前兩日,在家中被當地計生辦人員強行擄去醫院墮胎,孕婦被人注射藥物後,只差兩日就呱呱落地的胎兒,就此死在母親腹中。事主及其家人認為當局的執法手段如同「故意殺人」。

據稱,懷胎10月竟慘遭強行墮胎的山東女子名叫李娟,現年26歲。她在臨產前被抓到醫院注射藥物後10小時,產下一名女嬰,但女嬰非呱呱墮地,而是呈僵硬,出世時已經死亡。
李娟及家人認為,計生辦工作人員打毒針殺嬰行為就如「故意殺人」,但當局未對有關人員作任何處理,她其後曾向山東失明維權鬥士陳光誠尋求協助。

超生山東婦有兒5歲

據在本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因揭露臨沂市的計劃生育暴行,在今年8月24日被判刑4年3個月的陳光誠已經提出上訴,日內將在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
據悉,有137名證人已經答應出庭為陳光誠辯護,其中包括李娟在內的22名曾獲陳光誠幫助過、在計劃生育中受迫害的人士。這些人將在法庭上揭露受到令人髮指的迫害。
山東費縣下家溝村村民陳西榮稱,其兒媳李娟生下的第一個孩子今年已經5歲,但前年再次懷孕,到去年2月28日已懷胎10月,離預產期只差兩天,但當日有數名費城計劃生育辦工作人員突然闖入家中,指李娟腹中嬰兒是超生,違反計劃生育,然後強行將她捉到醫院墮胎。醫生除了向李娟體內打針,又在其產道灌注藥物,將只差兩日出世的胎兒殺死。

質疑合法「故意殺人」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認為,內地現有政策針對一些父母,若將出世後的嬰兒故意致死,會控以「故意殺人」罪,但計生辦人員竟然可以在嬰兒出世前兩日,用毒針殺死嬰兒卻被列作合法,暴露出內地法律極不完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