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成立名字相似空殼公司調走資金<br>對沖基金經理盜2.5億候判

境外成立名字相似空殼公司調走資金
對沖基金經理盜2.5億候判

【本報訊】61歲美國籍基金經理CharlesLeeSchmitt,01年成立對沖基金,透過中介人邀請機構投資者投資,然後在境外開設與真正基金公司名字相似的空殼公司,魚目混珠,暗中將資金調走,過千投資者兩年內投資達15億港元,最終損失達3.63億元。基金經理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造假賬罪,成為本港首宗對沖基金經理監守自盜的案件,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5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案情指CharlesSchmitt&AssociatesLtd(簡稱CSA)於1992年在香港成立,被告CharlesLeeSchmitt為公司董事之一,01年公司開設名為CSA絕對回報基金的對沖基金,基金運作形式,是將投資者的資金交到信託公司,再由被告指示,將資金購入其他不同類型的對沖基金,客戶每季獲發報告,通知他們基金價格,公司定期要向會計師滙報,以準備會計文件。

董事向證監會舉報

02至04年間,共有1,062名機構投資者參與投資,涉及金額達15億元;04年中,CSA其中一名董事發現,對沖基金投資的基金名字,與真正基金不同,遂將事向證監會舉報,證監會將案轉介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警方稍後揭發,被告在境外國家開設10間與真正基金名字相若的空殼公司,然後再將投資者資金,暗中調往該等假基金的銀行戶口,藉以挪用款項,被告其後偽造一系列的文件,利用相近名字瞞過會計師及信託公司的查核,再定期向客戶,發出偽造交易紀錄。

逾千投資者失3.63億

CSA絕對回報基金於去年1月被法院下令清盤,經點算後,基金資產僅餘12.8億元,較原先投資額相差2.54億元,連同投資者在交易及清盤時已付出的費用,過千名投資者共損失達3.63億元,其中只有213名投資者獲悉數賠償,其餘849人仍未收到分毫,但預料可獲賠60至70%。
調查顯示,差額中的1.59億元為基金向被告相關公司借貸時蒙受的損失,另外2,418萬元則遭被告挪用,購入夏威夷一間獨立屋。
案件主管弘德榮昨日表示,本案涉及百多名本地投資者,投資額達1.25億元,由於對沖基金投資者通常作長線投資,故騙案不易爆煲。
案件編號:HCCC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