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在辦公室內相當普遍,按現行的《性別歧視條例》,若在工作環境中充斥涉及性的行為、言語或圖片,使人難以安然工作,已構成性騷擾,受害人可向平機會投訴。職工盟副主席張麗霞表示,打工仔難免與上司單獨接觸,最重要是員工不應啞忍,助長歪風。
張麗霞說,曾處理一名女職員到外地公幹時被上司性侵犯:「個老闆話搵唔到份文件,要佢入房幫佢搵,點知一入到去個老闆就閂門,攬住個女仔唔放,直至自己條褲濕咗(射精)。」她提醒女士出外公幹時避免男女獨處一室,如有需要可要求所有文件均在房門外交收。
對無理要求提高警覺
張麗霞稱若因與上司無謂的身體接觸而感到不自在,應嚴詞拒絕,「唔好怕被人笑就唔出聲!另外,唔好為咗同上司及同事搞好關係,例如俾人搭吓膊頭,勉強自己接受,否則第時有機會成為人哋嘅藉口:『你一向都係咁㗎啦!』」若被上司性騷擾,可向更高級上司投訴;若侵犯者是老闆,員工可向工會或平機會投訴。
風雨蘭服務主任王秀容亦稱,大部份工作即使需要社交應酬均沒理由要求員工懂跳舞,更不會由上司親自教授,面對類似無理要求,員工應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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