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向立法會正式提出修改《僱傭條例》建議,以便將本港僱員的佣金計算作工資一部份。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提交的文件提出,以僱員過去一年的佣金收入來計算他們每日的平均工資,作為他們可享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產假、疾病津貼等金額的依據。
港府表示,用一年佣金收入作計算基礎,可涵蓋行業淡旺季的營商周期,也可以避免員工過份依賴某段時期業績,對勞資都有好處。
工聯會指出,若佣金修例獲得通過,全港約60萬名收取佣金的打工仔可以受惠;但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召集人陳其鑣指出,修例令僱主成本增加。然而,較早前在勞工顧問委員會內,代表本港主要商會的資方委員,都已對修例表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