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離婚牽涉子女撫養權及贍養費等敏感問題,很多夫婦均會委託律師辦理,以保障雙方權益,但其實本港有不少具備專業資格的家事調解員(familymediator),可以協助離婚雙方達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提交家事法庭處理。
本身為家事監督及有九年處理家事調解經驗的黃陳子英表示,家事調解員屬於專業人士,須為註冊社工(學位)或律師,具備五年或以上處理家庭事務的資歷,並須接受調解專業訓練,及獲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才可從事家事調解工作。目前,本港有134名認可家事調解員及35名家事監督(可督導及訓練家事調解員)。調解範圍包括:子女照顧、生活費用及居住安排、財產分配等。
市民可到此網址:www.hkiac.org找尋家事調解員的名單,或致電:21808063向家事法庭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