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遭票控遲交報稅表的準新娘,上月才入稟指控稅局行政失當,尋求司法覆核,她昨在荃灣法院承認票控罪名,求情時更聲淚俱下,表示期間不知發生甚麼問題,她準備於11月結婚,想盡快了結事件,最後裁判官判她罰款1,500元。 案情指,稅局於05年5月3日向林麗娟發出報稅表,她須於一個月內遞交,惟稅局於期限屆滿時仍未收到報稅表,遂於6月24日再發出通知書,要求林於7月8日前遞交,稅局直至同年12月31日才收到其報稅表,遲交達五個半月,故作出票控。 案件編號:TWS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