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3歲地盤管工涉於四年前性侵犯現年14歲的繼姪女,受害人被母親查問為何不時有餘錢花費,她始透露於6歲時已被非禮,10歲遭強姦。涉案管工昨在荃灣法院暫被控一項強姦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律政司指示及警方調查,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還柙至11月1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於02年9月至03年7月,在青衣的公屋單位內,強姦一名女童。被告暫毋須答辯。
6歲開始被非禮
控方昨強烈反對保釋時指,受害人為被告繼父的孫女,雙方為鄰居,本月14日,女童母親看見被告坐在女兒的床邊,當時女兒正在睡覺,被告聲稱找東西便離去。翌日,被告給錢受害女童,叫她買生日禮物送給母親。
三日後,母親對女兒經常有餘錢花費感疑惑,查問時揭發女兒早於6歲時已被性侵犯,其後決定報警。女童在警方會面紀錄中表示,過往每逢周末都被侵犯,清楚記得的事件有五次,首次發生在6歲時,她被蒙眼帶入房間,感到有物件塞下體,第二次則是10歲時遭人強姦。
案件編號:TWCC24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