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健身教練聲稱收入不敷家庭開支,潛入跑馬地成和坊單位爆竊,將掠走的26萬元首飾財物轉售,恰巧遭事主認出失物而落網,卻於保釋期間再度爆竊東山臺豪宅單位,偷去31萬元財物。他承認兩項爆竊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五個月。 曾在大型健身中心任健身教練的被告郭琪原(35歲),育有一名12歲大智障女兒,女友快將臨盆,他亦要照顧年老父母,致入不敷支犯案,被告早前承認在今年4月30日及6月25日爆竊兩個單位。 案件編號:DCCC7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