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席全直選 保留功能組別 實行兩院制<br>策發會擬訂立會普選三方案

議席全直選 保留功能組別 實行兩院制
策發會擬訂立會普選三方案

【本報訊】策略發展委員會轄下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將在本周五討論立法會普選模式。當局昨天首次拋出的三個立法會可行的普選方案,當中除了法律界及民主派質疑違反《基本法》的兩院制外、也提出保留立會功能組別的建議。民主派批評保留功能組別,可能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基本法》對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規定。 記者:許偉賢

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昨天發出文件,綜合各界意見後,首次綜合三個立會普選的可行方案。最民主的方案,是立會議席全由直選產生,文件提出兩種不同全面普選的方式,分別由單議席單票制及比例代表制產生直選議員,或者實行「雙議席雙票制」,將全港分為45區,每名選民投兩票,每區由獲得最高票的兩名候選人勝出。

將議席分為三部份

文件提出第二個普選模式,主要是保留功能組別,包括建議讓功能組別由界別提名,普選產生的方案,以及將立會議席分成三部份,分別由一人一票普選、由三個選區以名單投票制選舉、以及功能組別經普選產生方式,選出立會議員,換言之每名選民可投三票。
至於早前引起極大爭議的兩院制模式,文件建議第一院應由直選議員組成,第二院則由功能界別成員提名,再由全港市民選出,更有建議稱可加入人大、政協及不同專業代表。
至於兩院分權方面,一般意見認為,由功能界別組成的第二院可審議第一院通過的法案和議案,並在有需要時,對有關法案和議案提出修訂或作延遲。亦有意見認為第二院可就政制改革、涉及中央特區關係的有關法案、下議院議員私人法案和其他目前需要三分之二議員通過的重要法案,有較廣泛的否決權。

顧及香港特別需要

文件重申,委員普遍認同立法會普選,須顧及香港的特別需要、訴求及歷史現實,亦須確保兼顧各階層的利益,維持「均衡參與」,及考慮功能界別歷來在這方面所擔當的角色。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歡迎政府提出不同的立會普選方式,但質疑保留功能組別選舉模式,可能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要求公平被選舉權的要求,同時也可能違反《基本法》第68條,規定立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規定。

市民多年爭取雙普選,但策發會昨日拋出的方案卻保留功能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