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效英國危駕奪命重囚14年

擬效英國危駕奪命重囚14年

【記者呂焯均報道】本港不足三個星期連續發生兩宗重型車輛倒車撞死人嚴重事故,運輸署為保障行人安全,決嚴厲對付罔顧他人安全的司機,提高現時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罰則,包括參考英國法例一律監禁14年。

本港最高刑罰監禁5年

運輸署總工程師梁德輝昨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指出,道路交通管制規例42條規定,任何司機倒車必須注意行人安全,一定要慢車兼留意行人,並已強制所有貨車設有倒車警報裝置,裝置要發出連續性響聲。他認為若修改警報聲響,改為播放「請注意安全」等警告句,但香港是兩文三語,可能要用粵語、普通話及英語三種語言作警告,較為複雜。
現時本港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以及首犯停牌兩年,再犯停牌三年。據本報了解,運輸署正研究其他國家的罰則,發現部份國家確比本港嚴厲得多,例如英國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本港有立法會議員也要求提高刑罰,以加強阻嚇力,並對不顧他人性命的司機施以最嚴厲的懲罰,故該署現正參考這些國家,研究提高本港監禁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