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教「恐怖份子」製炸彈

網民教「恐怖份子」製炸彈

【本報訊】恐怖分子潛伏香港?自稱「真主教恐怖份子」在網上討論區詢問製造炸彈方法,聲稱擬以自殺式襲擊對付美資機構,有人竟把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及C4塑膠炸彈的製造配方及方法在網上公開,警方稱正了解事件,法律界人士指有關網民涉嫌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或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20年。

「我想炸迪迪尼,唔該」

策劃恐襲的驚人留言上月底由「真主教恐怖份子」在香港討論區提出,他表示「有冇人識整炸彈?……我想炸迪迪尼,唔該。」根據他與網友的對話,他計劃進行自殺式襲擊,目標相信是迪士尼樂園,但以暗語「迪迪尼」取代,「我驚洩漏目標,怕對方會加強戒備。」
「真主教恐怖份子」留言隨即獲Maschinengewehr回應,並詳細列出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及C4塑膠炸彈等三種爆炸品的製造方程式,更附上警告字眼,「以上試劑用量為比例用量,具體用量以實際目標為準。此實驗具有相當的危險性,若有不慎,容易引起爆炸。」
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張漢揚形容有關製造爆炸品的方法及過程非常「真實」,並非兒戲之作,提及的材料濃硝酸及濃硫酸也不難購得,按有關方法製成爆炸品相當危險。不過網友對恐襲大計持輕視態度,Titans謔稱「麥記(相信指麥當勞)就手啲喎。」也有人說製造爆炸品極危險,估計「真主教恐怖份子」在製造過程中已意外身亡。

一經定罪可判入獄20年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提出進行恐襲是嚴重罪行,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中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行,提供炸彈配方者則涉及教唆犯罪,「提出襲擊計劃者似乎有具體攻擊目標,提供炸彈配方嘅人就教唆佢進行襲擊,兩者罪行同樣嚴重。」根據條例,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20年。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昨表示,暫時未能就事件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