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表示,司機在停牌期間仍然駕駛車輛,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年,停牌時間更需額外累積至少一年,最多三年。他又指出,停牌期間駕駛出意外,保險公司多不作賠償,司機亦等於未有購買第三者保險駕駛,會罪加一等,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年。
汽車保險局墊支賠償
鍾錦華又稱,所有車輛需裝設兩盞倒車燈,不多亦不少,至於貨車等大型車輛,更同時需裝上倒車警報器,否則即屬違法,兩罪行均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半年。
保險業業內人士潘榮輝指出,司機停牌期間駕駛,有可能令其購買的第三者保險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並導致有人傷亡,司機便要承擔責任。他指出,若司機無力賠償,死者家屬可向香港汽車保險局申請賠償,該局其後再向肇事司機追討,「咁就保證所有受害人或其家屬一定有得賠」。
另外,死者家屬同時可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補助金,殮葬補助金額為10,430元,另加死亡補助金,金額視情況而定,最高補助額為114,050元。
新聞資訊研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