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渣甸山豪宅嘉雲臺一名女業主指樓上單位的飯廳外牆,非法加裝了四部大匹數的冷氣機,連同兩部合法安裝的冷氣機,六部冷氣機一同啟動時發出的噪音、震動及熱力令住在樓下的她叫苦連天,經過六年催迫,樓上業主仍未有改善,她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業主將非法加裝的冷氣機拆除,並賠償她的損失。
原告吳婉嫻在入稟狀稱,她於1998年購入嘉雲臺2座一個16樓單位,被告喜得利有限公司則為樓上17樓單位的業主,已將單位出租或讓其他不知名人士居住。
六機齊開噪音明顯
原告指被告或其住客違反大廈公契,在飯廳外牆非法安裝四部機身大兼匹數大的冷氣機,連同兩部安裝在指定位置的冷氣機,六部冷氣機擠在一個細小的「U型」位,當冷氣機一起啟動時,噪音、震動及熱力的問題,更見顯著。
為減輕上述問題產生的滋擾,原告及其家人被迫長期把客廳窗戶關上,造成不適、困擾及不便,屋苑本身亦要承受冷氣機墮樓擊中行人的風險,原告的單位更已貶值,原告因而蒙受損失。
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接獲原告投訴後,自00年6月起已多次警告被告,被告承認冷氣機屬非法加設,又多次承諾會在方便時將冷氣機拆除,甚至在今年4月以書面作出清拆承諾,表示會在兩個月內完工,但截至昨日,未作任何改善。
原告認為被告一直採取「拖字訣」,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清拆四部非法安裝的冷氣機,禁制被告再犯,並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2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