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健身教練利用矯健身手攀爬入屋,先後爆竊跑馬地兩豪宅,掠去共值57萬元飾物,其中一次將贓物轉售首飾店時,事主認出失物後報警,終令賊人落網。有三次前同類案底的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爆竊罪,法官要求控方呈交案例,以了解能否提高量刑起點,於今日宣判。
35歲被告郭琪原,身形健碩,近六呎高,報稱在大型健身中心任健身教練,昨承認於今年4月30日及6月25日爆竊跑馬地兩個住宅單位。
控方指,首宗爆竊案發生於今年4月30日,居住跑馬地成和道單位的戶主,遭盜去大量首飾及財物,包括11條頸鏈、29對耳環、11隻戒指、11個吊墜等,共值約26萬元。女戶主於翌月14日,經過銅鑼灣利園山道一間首飾店時,偶然發現店內出售她失去的部份飾物,於是報警。
警方進行調查,首飾店東指一星期前以10,000元從被告購入涉案首飾,並打算以15,000元出售。警方拘捕被告,並准予保釋。
保釋期間再度犯案
可是,被告於6月25日,再潛入同區東山臺德信豪庭一個相連單位,偷去七隻包括勞力士及TagHeuer手錶、兩隻鑽石戒指、一個名牌JimmyChoo銀包、兩支萬寶龍墨水筆及原子筆等總值約31萬元的財物。當晚男女戶主回家發現單位遭人搜掠,又傳來一陣聲響,於是報警,並在梯間等候警員前來,當被告持着女戶主的袋子離開大廈時被發現,男戶主即趨前將被告攔截,警員在袋內搜獲螺絲批等物品。
案件編號:DCCC7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