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集團肆無忌憚公然登報「招親」,隨便翻開報章可找到8至10個,招聘對象由20至80歲,更以高報酬招徠。記者日前放蛇應徵約見集團負責人,直擊其利誘伎倆,見證一名假新郎在集團督導下,辦理「無結婚證明書」經過。
包機票食宿去海南結婚
尖沙嘴文化中心的海旁,一名身高5呎10吋、自稱姓溫粗獷猛男突然現身,甫見記者面便單刀直入:「如果成功辦妥假結婚,你可以分四期、賺到總共二萬八蚊。」阿溫表示記者的「未婚妻」是個海南姑娘,對方會提供機票、食宿讓記者前去「結婚」,成事後便可取得8千元首期款項,然後於第2、3及5年分3次支取餘下的2萬元,但對女方背景卻隻字不提。
阿溫愈說愈興奮:「男人娶老婆要畀禮金,我哋就女方畀錢,男方收錢,我做介紹人,咪收番啲介紹費囉!」他見記者猶豫十分勞氣,更不顧大庭廣眾咆哮大叫:「哥仔,我哋講個信字,又唔係做犯法嘢,怕咩呀,𠵱家做唔做由得你,你唔做,大把人做!」此時阿溫手機響起,另一名「準新郎」來到辦證令記者及時脫身,並目睹阿溫帶着對方到隔鄰的婚姻註冊處辦理無結婚證明書,然後再辦理俗稱「寡佬證」。
過去兩年本港涉內地婚姻近3萬宗,當中不乏假結婚個案,今年入境處已揭發4宗,而警方過去曾拘捕內地婦女藉假結婚來港當黑工及賣淫。
鄧達明律師指,這些在內地註冊假婚姻其實亦獲本港承認,若港男其後再在本港註冊結婚,或以其「已婚」身份申請免稅額、或綜援金,均已存有詐騙動機,一旦假結婚身份遭揭破,「夫婦」兩人均可控以「串謀行騙」、或重婚、提供虛假資料等罪名,本港最高刑罰可判入獄14年,按大陸刑法重婚罪,則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