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撿12桶酒精 涉藏過量危險品<br>奪命火現場疑警鐘失靈

消防撿12桶酒精 涉藏過量危險品
奪命火現場疑警鐘失靈

【本報訊】旺角鴻光大廈「板前壽司」店員工宿舍單位,前晚發生一死五傷的奪命火警,有住客投訴當時大廈火警鐘沒有響起,懷疑警報系統失靈,引致往客逃生時混亂一片。消防處防火組人員昨晨到火場調查,並撿走12桶懷疑為酒精的危險品液體化驗,以調查單位是否貯存過量危險品。 記者:李家傑 簡明恩

導致一死五傷的通菜街2號A至2號B的鴻光大廈B座12樓一單位,由附近豉油街的「板前壽司」店租用作員工宿舍。慘遭活生生燒死的21歲姓盧壽司店師傅,被發現時已燒至焦黑。

住客未聞警鐘響

住在大廈頂層23樓的陳太表示,火警時大廈管理員未有按動火警鐘通知住客逃生,並懷疑警報系統失靈。
前晚7時許火警發生時,陳太與丈夫等一家五口在家中,突然發現有濃煙湧入屋內,開門發現走廊瀰漫大量濃煙。當她報警時,接電話的警員稱已收到多個電話,並呼籲她與家人冷靜留在家中及以濕毛巾掩鼻,幸全家均安然無恙。
涉事的「板前壽司」昨日照常營業,該店東主為人稱「Ricky」的鄭威濤(39歲),目前在港擁有數間店舖,以從日本訂購海鮮回港做魚生原料及全人手製作壽司作招徠,因售價廉宜,故吸引不少食客光顧。

酒精屬受規管品

消防處防火組人員事後在起火單位內撿走5桶每桶20公升及7桶每桶5公升懷疑為漂白水及酒精等液體化驗,並調查單位是否過量貯存危險品。
有資深消防員表示,酒精(Ethanol)為第五類危險物品,住宅單位可獲豁免存放20公升,若貯放過量,理論上可以向消防處危險品課申請在單位闢危險倉存放,但除了工業大廈或一些工業用的地方外,一般住宅內不獲批准建危險品倉。若違反危險品條例存放過量危險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租用起火單位作員工宿舍的壽司店,昨日如常營業。
簡明恩攝

消防員在起火單位撿走多桶懷疑為漂白水及酒精等液體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