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犯罪學課程講師黎定基表示,寄刀片信是一種成本低但成效大的恐嚇手段,加上追查困難,令不少罪犯都以這種方式威嚇他人,以達致目的。
「博出位」個案爭取曝光
黎定基解釋,由於刀片可令人聯想到鋒利、危險、血、具傷害性等字眼,產生無形心理威脅,「刀片同刀仔其實都有同樣嘅效果,但寄刀片就方便好多,警方又難查!」不過,黎定基又說,曾有個案是「賊喊捉賊」,利用刀片信爭取傳媒曝光「博出位」。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如寄出刀片信等威脅其他人,並令到被威脅者受驚,乃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5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寄刀片信是屬於非常嚴重的恐嚇,若被定罪,法官很大機會判該人監禁,「寄刀片已經唔係得個講字,最少都要判一至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