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休息:台灣民主需要理性的考驗 - 陶傑

星期天休息:台灣民主需要理性的考驗 - 陶傑

台北爆發民運,倒扁大遊行之後,又上演挺扁示威,倒挺相報,正反消磨,寧無終日,是民主過程中的陣痛,不論如何一時「混亂」,人民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裏,總比把命運交給一個獨裁者好;不論陳水扁這個總統如何小人,「我是民選出來的」,總比一個上意欽點出來的君子好。
然而這並不表示台灣的民主是理性成熟的制度。陳水扁家族一來尚未至壟斷如電力、通訊、燃油等民生設施的企業巨貪,而是以老婆吳淑珍為首小家子氣的購物高買,屬於過失,而未至於罪惡;二來案件已移交法院,理應由一個獨立的法院偵辦。如果司法不夠獨立,仍由陳水扁操縱,則上百萬人遊行,呼喊的口號就不應該只是「陳水扁下台」,而是「憲政改革」,不但要把立法院三分二票數通過彈劾的標準降低,還要調查懲辦司法制度的瀆職勾結。
正如「五四運動」,並不只要求北洋軍閥懲辦簽署二十一條的章宗祥、曹汝霖,而是要建立民主和科學的教育,風暴所至,帶來一場「新文學運動」的豪雨,才是向歷史繳交的一套共三張試卷,而不是只答一條考題。

三來陳水扁政府不是一個獨裁政權,本身也是民主政府。百萬人大示威,是全民革命的邊緣行為。民主憲政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全民革命,陳水扁貪腐事件的核心,是罷免總統的制度不公平,或總統隻手遮天,則台灣的大示威更應集中在制度的改革,例如加強行政院長的制衡權,把中華民國建成蔣氏父子的獨裁、李登輝和陳水扁的民主之後的「第三共和」。
民主的殿堂很少是一代建成的,今日的法國,也已經是「第五共和」,由戴高樂創建於一九五八年。因為戰後法屬殖民地紛紛謀求獨立,戴高樂為了維持法國非殖民地化過程的順暢,抗拒美國霸權的影響,總統必須獨攬權力,確保法國外交的獨立,因此總理權力被削,國會的影響力減弱,第五共和在民主的基礎之上加建了一套「家長制」,結果引起一九六八年巴黎大學生的暴力示威。
民主必須由憲政和法治約束。台灣總統選舉是一人一票的直選,比英美的普選更加民主,但台灣的司法不夠獨立,「三權分立」的意識只剩行政和立法兩權對峙,致使國民的寃鬱未因民主制度的建立而紓散。因為總統一旦當權,罷免困難,立法院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再交公投表決,是台灣前總統李登輝為自己設計的,「寬進嚴出」,以公投直選當權,當權後避免被一個與國民黨兩分天下的立法院彈劾,即使立法院彈劾了,還可以交由全民再表決。

然而為甚麼一定要罷免總統?在一個民主的社會,總統的任期有限,如非特別重大的罪行,國會不輕易罷免總統,出於輿論的壓力,總統會辭職下台,如水門事件的尼克遜。但台灣的「國情」不同:除了其他民主國家元首的政治操守問題,台灣還多了一層「省籍矛盾」,加上儒家鼓吹「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潔淨思想,國家元首必須「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社會的民意要求元首除了是一個辦事高效率的行政強人,還必須是一個聖人。台灣選民經歷過國民黨家天下的金權和戒嚴時期,陳水扁此時當政,不免會受到選民「水至清則無魚」的道德要求,因此陳水扁的女兒尚未成為台灣電力公司的大股東,陳水扁的兒子尚未成為台灣電訊網的董事長,其妻胡亂簽賬的家族飲宴、幼兒奶粉消費,特別天地不容。
當一個國家由專制一夜之間實現民主,國民的理想主義要求也與「當家作主」的熱誠成正比增加。一個全無貪慾的道德家,也可以成為以人民之名的專政魔王。法國革命領袖羅伯斯比爾,號稱「不貪不腐道德大聖」(L'incorruptible),他在權力如日中天之時,只住一個二樓的單人公寓,不喜美食,不近女色,沒有任何消費慾,上班不乘馬車,天天步行,然而其激烈的思想,卻把全國驅向仇恨和毀滅。

民主必須受憲政約束,有如世界盃足球賽,英格蘭對阿根廷,阿根廷的馬勒當拿犯了手球,全世界觀眾都看見了,現場的球證看不見,阿根廷贏了二比一,英格蘭輸得不忿,也不可以叫全英國的球迷來包圍足球場,要求重賽。二○○○年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的戈爾全國得票明明比布殊多,但選舉人票少於布殊,而且佛羅里達州的選票點得糊里糊塗,飲恨落敗,選舉制度是如此之不公平,但民主黨不可能召喚美國的選民包圍白宮,要求重新投票。
台灣的遊行今天倒扁,明天挺扁,到了國民黨的馬英九執政,任何小過失,如訪問大陸,民進黨在野,也可以升級為罪惡,也可以發動一百萬人叫馬英九下台。陳水扁說:「我是民選的總統」,意思就是,從哪裏來的,就到哪裏去,想罷免我,還是要靠選票,而不是靠遊行。動不動就百萬人大遊行,對於一個民主國家,有如小孩感冒了,服用抗生素,雖然一時可以病癒,長期卻不能建立本身自然的免疫力。大遊行「倒扁」,不如「反貪腐」,反貪腐則不如改革憲政,把台灣的共和政體再提高一台階。百萬人大遊行凝聚了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台聯等勢力,機會難得,視乎民主的台灣人的視野和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