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被鄰居用強光騷擾,若對方不帶有任何恐嚇動作或語句,雖不構成刑事罪行,但有關行為已侵犯別人安寧地生活的自由,可循民事途徑索償,「(事主)首先要去申請禁制令止咗血先,禁止佢繼續騷擾你,如果佢違反禁制令,就係蔑視法庭,咁先可以拉佢坐監,之後你有咩心理或精神損失,都可以循民事索償。」
可令視網膜受損
眼科專科醫生周伯展則指,高能量光源對人眼睛造成傷害的程度,視乎光的波長、能量和時間三個因素;紅外線如近距離及長時間直接照射眼睛,會令視網膜受損,嚴重可致失明,「如果啲光源喺隔咗成條街嘅話,對眼睛應該唔會造成結構性傷害,雙眼遇光後會出現短暫黑影,幾秒後自然消失。經常被人用呢啲光照射,雖然對損害眼睛嘅機會唔大,都算係滋擾!」
香港心理治療師協會顧問臨床心理學家羅志華博士稱,這些人通常想引人注意:「佢不斷騷擾人,搞到人哋嬲,咁就有快感」。至於如何停止這些行為,犯罪學家黎定基說,「你愈理佢,佢就愈開心,你鬧佢會激發佢嘅報復心理,做出破壞性的行為」。他認為事主可通知騷擾者家人,帶他見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