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爭議的工傷個案:
若有關個案符合《僱員補償條例》的工傷定義及僱傭雙方對個案並沒有爭議,有關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下須負上補償責任,如屬非死亡個案,勞工處處長可根據該條例下評估受傷僱員的補償金額。
如是死亡個案,則視乎死亡僱員在生的家庭成員及僱主的意願,以決定交由區域法院裁定有關補償金額,或由勞工處處長根據上述條例評定有關補償金額。
2)具爭議的工傷個案:
須交由法院裁決,而受傷僱員或死者家屬可向法律援助署尋求法律援助。
3)追討損害賠償:
如有關個案涉及僱主或第三者的疏忽或過失,受傷僱員或死者家屬可考慮入稟法院向有關人士追討損害賠償,但他們宜先行徵詢法律意見。
4)交通傷亡援助計劃:
這項計劃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詳情可向社會福利署交通傷亡援助組查詢(熱線:28347472)
資料來源:勞工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