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旅行團小費由於屬建議性質,團友有權因應情況拒絕繳付,惟團友與領隊或導遊之間往往因此發生爭拗,影響遊興。有讀者聲稱報名前獲旅行社職員表示小孩不需繳付小費,惟旅程最後一天,導遊卻說「一定要畀」,令他不滿。
賴先生與親友一行七人,於上月23日參加康泰旅行社的韓國五天團,報名時他曾向職員詢問其17個月大的女兒是否需要繳付小費,職員表示不用,報名後他再兩度致電詢問,職員答案也是一樣。
康泰稱未能查證
然而,29日旅程完結當天,導遊收取小費時卻對他表示,小孩也需繳付小費400元,大小同價,當時賴先生礙於「群眾壓力」,避免尷尬,遂先行支付,回港後向旅行社投訴,職員不允退回小費,只給予優惠券供下次報團使用。賴先生不滿旅行社政策混亂。
康泰旅行社函覆表示,賴先生是透過親友在電話中心報名,其後在分社辦理手續,賴先生表示曾親臨三間分社詢問有關嬰孩服務小費的問題,職員均稱不用支付,惟因賴先生未能提供有關職員的資料,因此未能查證真相。
覆函續稱,團友的服務小費是以每位計算,不論成人或小孩均收取劃一金額,惟有關費用是建議性質。對於賴先生要求退回小費,該社難以安排,只能向他提供報名優惠,但被拒絕。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按議會現行指引,服務費屬建議性質,團友可按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的服務質素而自行釐定數額。議會建議旅行社提醒領隊及導遊,不應藉群眾壓力或令團友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支付服務費。另外,旅行社必須於旅行團價目表上列出建議服務費。
檔案編號:09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