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做功課 由罵變打 同居前夫報警<br>衣架毆女4小時婦囚4月

教做功課 由罵變打 同居前夫報警
衣架毆女4小時婦囚4月

【本報訊】女文員在家中教導6歲女兒做功課時,不滿她表現差勁,初時掌摑及用手打女兒身體以示懲戒,後來情緒失控,拿衣架猛毆女兒手腳,其前夫不忍愛女受難近四小時,親自報警將她拘捕。涉案母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由於女童身上有逾50個傷痕,裁判官認為案情相當嚴重,判被告即時入獄四個月。

求情指一家正常

家長聯盟主席陳小珠昨表示,經常收到家長提出教導子女做功課時,感到壓力該如何處理情緒問題,陳小珠建議家長如感到情緒失控,可將自己與子女隔開一會,或做家務分散注意力,因為一時衝動虐打子女,只會破壞親子關係,對子女的學習反而帶來壞影響。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一家人生活正常,他們的親戚亦在附近居住,可隨時到被告家中提供協助,以免她再失控犯案,雖然被告女兒受傷後須住院六日,但只是接受觀察。
現年34歲的被告任職文員,她與前夫及一對子女居於鰂魚涌的私人樓宇,控罪指她於今年7月27日,在住所故意襲擊其6歲女兒,使其身體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案情透露,被告與丈夫於去年離婚,但她們與11歲長子及6歲幼女,仍同住在夫婦聯名購入的涉案單位。
今年7月27日晚上9時半,被告在家開始從旁教導幼女做功課,但是女兒的表現差強人意,被告沉不住氣開始怒罵她,掌摑女兒臉頰,又毆打其身體。
不久,被告愈發激動,竟拿起衣架毆打女兒的手腳,至凌晨1時,目擊歷時近四小時的虐打過程的被告前夫,試圖阻止被告但不得要領,終忍無可忍親自報警,警員接報到上址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身上逾50個傷痕

女兒其後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驗傷,醫生發現其面部、背部及手腳超過50個新舊傷痕,其中27條屬長形的傷痕,最長的達三吋,她留醫六天後出院,據她向警方供稱,間中亦會被母親體罰,但之前未試過被她用衣架毆打。警方最後落案起訴被告。
案件編號:ESCC36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