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承諾再發現會公布 議員狂轟<br>康文署死撐鯊屍非鯊蹤

拒承諾再發現會公布 議員狂轟
康文署死撐鯊屍非鯊蹤

【本報訊】石澳泳灘上月底於防鯊網發現兩條鯊魚屍體,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一直知情不報,直至本報查詢,該署深夜倉卒回覆證實事件,但卻將有關鯊魚品種弄錯。該署昨日「死撐」,不肯回應日後發生同類事件,會即時向外公布消息。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該署無權就涉及人命安全問題為市民下決定,是剝奪市民知情權。 記者:謝明明 蔡志郁 林社炳

康文署總康樂事務經理(水上活動場地)黃達明昨日在石澳泳灘舉行記者會,承認負責維修石澳防鯊網的承辦商,早於上月31日發現兩條約長80厘米的鯊魚屍體,但承辦商並無即時通知該署,只是拍下照片,並延至本周一才報告。
記者質疑該署接獲有關報告後,為何遲遲不向外公布,黃解釋,由於發現的只是鯊魚屍體,故沒有在泳灘掛出鯊魚旗,而且在全港海空監察下,並無發現鯊蹤。記者多次追問若再發生同類事件,當局會否即時公布,黃只說公布發現鯊蹤有一定準則,但他始終沒有正面回答日後會否即時公布。
據了解,負責防沙網維修及保養的工作人員,在檢查完畢後,會填寫一份表格,將檢查的時間、防鯊網有否破損、做了甚麼修補工作、是否有海洋生物被夾在防鯊網中等資料作出報告,並即時遞交予相關的沙灘主管。據悉,雖然合約沒有申明發現鯊魚蹤迹要通知,但看見鯊魚要報告是基本責任。

擺明剝奪市民知情權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直斥康文署做法有錯,「邊個人可以就鯊魚呢啲咁危險嘅事代人作決定?康文署咁做係剝奪市民嘅知情權,擺明係死雞撐飯蓋!」他促請當局日後若發生同類事件,應立即公布,保障市民安全。
承辦商昨派員到石澳泳灘檢查防鯊網,有市民批評康文署被傳媒揭發泳灘發現鯊蹤,才對外公布,實在太遲,應考慮市民的人身安全,無論發現的鯊魚是生是死,理應通報。
本報昨透過音頻電話成功訪問309名年滿18歲或以上的人士,結果有86%認為康文署需要即時向外公布發現鯊魚屍體事件,另有74%覺得該署不肯承諾向外公布同類事件是「死撐」。
國際精英潛水訓練中心課程總監張衛表示,石澳水域有小鯊魚命喪防鯊網,相信其他鯊魚並不會懼怕而逃避,「除非啲鯊魚係親眼目睹同類俾人殺死,就可能會驚。」
康文署前晚接近午夜12時倉卒發布今次事件,但竟將鯊魚屍品種弄錯,將鐮狀真鯊(SilkyShark)誤當是黑翼鯊(BlacktipReefShark)。

發現鯊魚屍體的石澳泳灘,昨日因風浪大,掛起紅旗。
黎樹雄攝

康文署在石澳泳灘豎立告示板,提醒市民防鯊網不是百分百保險。
黎樹雄攝

在石澳發現的兩條鯊魚屍體,圖為其中一條。
圖片由康文署提供

石澳泳灘遊人及泳客反應
澳洲遊客:港人大驚小怪
來自澳洲Claire和Jake:「在澳洲黃金海岸滑浪,經常會遇上鯊魚。香港市民實在大驚小怪。」

香港遊人:讓市民提高警覺
遊人李先生:「泳灘發現有鯊魚,唔理生或死,康文署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市民。等市民提高警覺,自己決定落唔落水。」

長期泳客:唔擔心會受襲
泳客陳先生:「每個星期平均會嚟石澳同大浪灣四次,從來唔擔心會受到鯊魚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