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學生受辱有違教師專業

令學生受辱有違教師專業

【本報訊】對於發生通告貼書包追學費事件,多個教育團體都批評有關教師做法不當,根據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所定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教師「應避免使學生難堪或受到羞辱」,事件顯示該校及有關教師可能已違反守則。該議會會把投訴的調查結果交教統局常任秘書長裁決如何處分。
教協會長張文光認為事件應屬教師疏忽,「唔適宜貼喺書包上去提醒自己。」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該校可着教師直接致電通知家長便可。不過兩人都相信校方不是有心侮辱該名家長徐先生。

欠交學費情況普遍

幼稚園協會主席唐少勳校長說,通告上的字體不大,路人未必看得清楚;但她認同在徐先生看來,確會感到不安。她表示,現時幼稚園家長欠交學費情況十分普遍,故學校常會發追交學費的通告,她認為校方其實可將通告放入學生書包,再致電提醒家長閱覽,毋須一定要教師親手交予家長。
家長如覺得學校失當,除了可向教育統籌局投訴外,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也接受投訴(查詢電話:25620347)。該議會由各教育團體代表組成,設有《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列明教育工作者對學生、家長、同事、僱主和公眾的義務,不過守則沒有法律約束力,在教育界向來被指是「無牙老虎」。守則列出對學生的義務共有24條,其中第16條列明「應避免使學生難堪或受到羞辱」,而該議會會將投訴結果交教統局常任秘書長裁決如何處分。

家長觀點
黃女士(中學生家長):「學校咁做好過份,冇交學費打個電話通知家長就得。俾人睇住心裏梗係好唔舒服,會影響小朋友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