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繼續審議《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議員劉慧卿批評,體育場館及泳池等仍然有部份露天地方容許吸煙,擔心市民混淆,要求政府在場地作出標示。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體育場館看台一定全面禁煙,再視乎不同場館的特定情況劃出禁煙區,但不會特別設立標示。
根據政府建議,只有專售雪茄及煙草公司辦公室方可設立吸煙房,前者供客人購買前品嚐,後者供煙草公司作研究及質量監察之用。議員余若薇指,客人可以在雪茄店的吸煙房中交際、閱覽雜誌等,擔心會演變為另類生意;郭家麒則指出,煙草公司或以研究為名,付錢讓自願人士到辦公室的煙房吸煙,以達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