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大屋或細單位,居住空間多或少,每個人都想有個安樂窩,住得舒適。不過,假如樓上樓下,隔籬左右有個唔生性嘅鄰居,美夢便破碎。在《Unwantsforum》就有一個投票,選出缺德的鄰居行為,共有420人投票,最多人選「製造噪音」最討厭,有163人,比例約39%;其次係揀「出入關門特別大聲」亦可惡,有73人,約17%;第三係「任由小孩大吵大鬧」,有59人,佔14%。
以上三類缺德行為比例共70%,全部都與聲浪有關,反映普羅大眾最憎嘈喧巴閉。其實可以理解,香港地小,人多車多,周圍環境已夠嘈雜,返到屋企,當然想唞一唞,靜一靜,瞓覺好。
其他缺德行為,仲有半夜吵架、倒垃圾只放垃圾筒面及旁邊。不過,住喺平台單位嘅網友bbstar601mk則身受其害:「我個平台基本上是個垃圾總會,每天清掃都徒勞無功,樓上將用過啲煮食油同菜,一併倒下來;牙籤、廁紙、馬經、六合彩票......一大袋垃圾亦倒下來,簡直嬲到震,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過,但佢哋無理會,因為主席都有份掉。」
網友魯肅亦唔好彩:「我以前屋企對面有人借大耳窿,係我屋企對面勁拍門追數,搞到我勁驚,仲搬走埋。」
此外,現行法例中,特設《噪音管制條例》,專門針對由裝修工程引起噪音,噪音管制時間為平日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7時,以及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在管制時間內,無領有「建築噪音許可證」而施工,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記者認為,受害人如果勸喻對方無效,就應報警,由警員上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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