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老翁隱瞞在酒樓工作,向社署訛稱無業,六年多內騙取26萬元綜援金,早前被判監3個月,緩刑18個月。律政司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覆核刑期,認為應判老翁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之效,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指已考慮所有因素,認為本案特殊,可判緩刑,遂維持原判。
74歲被告吳淦和,95年申請綜援,97年開始在酒樓當工人,月入近6,000元,吳被指98至04年間訛稱失業而騙取綜援,早前承認七項有關欺詐控罪。
代表律政司的政府律師指出,同類案件近年愈見猖獗,大部份騙綜援案的被告都是老人家,應判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
案件編號:KTCC40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