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前人力資源部女職員,在一年半內挪用銀行達3,500萬港元,轉賬到其丈夫、胞弟妹及一名女親戚的戶口,銀行調查一宗非法出售認股權證案時揭發事件,將已辭職的女被告拘捕,昨日她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等共十項罪名。
44歲女被告梁慧貞另否認七項洗黑錢罪,今日將與被控洗黑錢的丈夫岑偉基(46歲)、胞弟梁秉豪(35歲)及胞妹梁慧明(42歲),一併受審。
非法出售認股權證
根據梁慧貞承認的案情,德意志銀行於01年中,發現在香港的分行有三宗問題交易,懷疑有人非法出售價值10萬元的認股權證,遂派核數師核數並展開調查,揭發於86年入職、任人力資源部的女職員梁慧貞,於99年1月至00年7月間,曾進行68次未經許可的交易,將達3,500萬元分別轉賬至丈夫、弟妹的戶口及一名女親戚的股票戶口。
梁慧貞於00年7月底辭職,銀行紀錄發現,她於離職前後,曾16次將近1,300萬元還給銀行,銀行查明事件,於01年8月15向警方舉報,被告同日在深井寓所將她拘捕。案件編號:DCCC1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