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外務總幹事鄭乃恩表示,對於昨日遭賊光顧的開放式連鎖店,貨品被盜竊可謂防不勝防,尤其是面對一些有組織的賊人,「有啲死角位又睇唔到,如果夥計又少,店舖盜竊嘅情況就會嚴重啲。」他表示,目前有部份店舖除了有制服保安外,亦僱有便衣保安。
有商店接收賊贓
鄭乃恩又稱,雖然政府或有關部門沒有指引,但業界原則上不會買入來歷不明的貨品,「不過呢啲係無本生意,收貨人又可以平啲入貨,有啲人覺得冇問題,不過賊贓可以賣錢,證明市場有咁嘅需求。」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明知其所接收的或購買的貨品是贓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監14年,「不過如果係唔知情嘅話,當然另作別論,係咪有罪都好睇吓環境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