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街頭劫五人四青年入教導所

案件速遞
街頭劫五人四青年入教導所

【本報訊】四名青年糾黨在旺角鬧市,專以十多歲的青少年為打劫對象,在商場廁所尋找目標或將事主帶至後巷打劫,先後劫去五名事主的手提電話及身上數百元財物,四名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四名被告分別為王明枝(17歲)、鄭龍(17歲)及兩名16歲杜姓及陳姓青年,四人承認共五項搶劫罪,陳於審訊中途改口認罪。
根據案情,今年3月16日至23日間,四名被告在旺角街頭掠去兩名14歲男學生的手提電話及數百元現金,又將一名17歲青年拉入大廈後巷打劫。
另外,被告於旺角一商場廁所內,將一名21歲青年推入廁格,揮拳毆其臉,並劫去一部手提電話及數百元,另一名剛巧進入廁所的男事主亦遇劫。最後,一名揹着名牌袋的18歲男事主,因反抗被告不肯往後巷,而遭被告圍毆,剛巧便衣探員巡經,即時拘捕所有被告。案件編號:DCCC4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