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胡亂猜測不犯法

網上胡亂猜測不犯法

對於誰是「A小組」,全港議論紛紛,由於控罪書只以「A小姐」稱呼事主,所以連庭內的記者都不知道該女藝人身份。
律師鄧達明表示,案情撮要一般都會列出姓名,這次以代號稱呼,表示事前控方已向法庭申請不准披露身份:「其實喺一啲敏感情況,身份保密係想保障受害人嘅自身安全。
如果因為上庭搞到人人都知,第日名人出事咪唔敢報警囉。」他表示,今次事件法庭禁止傳媒披露,違者可被控蔑視法庭。
執業律師涂謹申表示,由於是次限制主要針對傳媒,網民於討論區內胡亂猜測沒有犯法:「假如有人將段嘢放上網,但係冇話係邊個,即使引人聯想,都冇直接犯法。」但他指出,有關人士可以就侵犯私隱等原因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但大前提是片段可以清晰辨認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