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案未審前,各方有心人都尊重程太的處境感受,務求事事低調,以免影響判決。到莫須有的間諜罪成,獲刑五載,雖然算是同類型案例中的輕判,但間諜罪名,對個人一生的清白,嚴重損害,這樣的罪名,是無中生有,坑陷程翔於不義,是寃獄。
事情到了這個關口,程太再也不能低調啞忍下去,「偌不回應,就不合理了。」於是見到為丈夫上訴事宜日夜奔走的這位另一半,雖然未露疲態,語調亦見平和,但苦為牢獄那一頭的人憂慮牽掛,心力的交瘁,外人是想像得到的。「丈夫是妻子的頭顱。」聖經這樣說,程翔希望在獄中讀聖經,據知已經獲獄方批准。我以為這個提請,也許正是程翔的弦外之音,委婉地告訴妻子,寃獄在前,我這顆腦袋,依然故我,依然是昔日的那個我的想法,請妻子放心,別替他頭痛憂心。
有人說,程翔案已有判決,香港人可以做的事有限。這一派以葉劉為首,認為當局「依法辦事」。學者毋須買史丹福大學的賬,不必苟同,尤其是曾跟台灣中華歐亞基金會有過學術交流的本地學者與有識之士,數不在少,更不應避嫌,得盡快聯名聲援程翔。當然,除非學者已經決志洗底,想做港版的許崇德,不學無術,正在急如熱窩螞蟻,四出打探跟基金會和程翔劃清界線的途徑,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