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中旬藝術文化界又同藝術發展局唔妥,搞了個「杯葛藝術發展局『藝術評論網頁』主導計劃」,因為錢太少,20萬一年想乜都要晒,計劃包括建網、1年360篇每篇不少於千字的演出評論文章,文化人計過條數,要請個執行編輯,餘下每篇只分得$200,又要攞埋版權,評論界一致視為是藝術工作的新低價,於是聯名聲討。刊出後各方受過藝發局氣的義士紛紛網上聲援,香港的藝術文化圈實在太細喇,會上網的早已是藝術文化的忠實擁躉,唔使叫都會在網上結集。有位唔識死,自稱「過氣編輯」的網友回應﹕「搞文化的人往往將之視作個人樂趣,曲高和寡,自得其樂,當然要付出代價。」結果當然是被群起攻之。其實真正的藝術社群都明白,睇評論就等於看影評學習電影,之前的所有藝術運動和大師都是因為有評論,藝發局講咗10年得個吉,就算攞到資助,要不是做義工,就是拿錢來分豬肉,建立自己勢力,想起都得人驚,黑暗時代又嚟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