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三點指判決證據不足

專家三點指判決證據不足

【本報訊】網上流傳的程翔案判決書認定程翔是明知故犯,指他得悉台灣中華歐亞基金會屬間諜組織後,仍然向基金會提供國家機密材料,明顯觸犯法例,但熟悉中國大陸法例的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卻指,判決書有至少三項疑點,加上程翔預審期間的自辯內容,也是由國安部引述,堅持內地現有證供不足以起訴程翔。

無確證基金會屬間諜

王友金指出,判決書提及國安部調查後,發現基金會屬台灣間諜機構的掩護組織,而非證據確鑿指其為間諜組織,反映當局所持的證據不足,「至少你都要提出證據,話佢收取秘密捐款,或者有台灣領導人牽涉在內,先係間諜組織㗎。」
他又指,涉案的前社科院研究員陸建華一向為國家主席胡錦濤辦公室職員,屬國家幹部,相信一定知道基金會詳情及背景,「如果佢得唔到國家同意,你估佢會同程翔接觸咩?其實有無可能係國家特登派佢提供啲資料畀程翔,等陸建華可以了解呢啲台灣機構呢?」
至於程翔為《海峽時報》約稿並支付稿費,王友金認為是正常行為,沒有任何不妥,不能視為罪證,加上若從犯罪動機看,一向愛國的程翔絕無嫌疑,故斷定當局起訴程翔的證供不足。

「國家機密係任佢講」

被問及是否文章內容而墮入陷阱,王友金只歎稱,「國家機密呢樣嘢,我哋真係無法挑戰,因為只係任佢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也認為判決書所提理由不足,「你話佢洩露國家機密,但又無講乜嘢機密;而且個審判過程,又無畀程翔自辯機會;根本成個審訊都係荒謬嘅,只係向程翔送上『莫須有』罪名。」張文光認為程翔必須上訴到底,避免含冤莫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