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為蔣芸喝采

李怡專欄:為蔣芸喝采

作家蔣芸女士上周六在論壇版的文章,表現出她在群情洶湧中,一股逆潮流而動的勇氣。筆者讀後不得不暗自喝采,也感到自愧不如。同一天,還刊出古德明的文章,提到一個人的真正「污點」,是靈魂與良知的污點,至於被偷拍了三點不露、只露出小小背部的戲子,那算甚麼污點呢?縱有污點也屬於偷拍者。妓女出賣肉體,比之出賣靈魂的反覆小人,反倒更為亁淨。
《壹本便利》的偷拍事件,確實在演藝界人士的動員號召之下,挑起了洶湧的群情。然而,群情是怎麼煽動起來的?群情有沒有理?是不是對呢?意見的是非對錯畢竟不是靠人多勢眾來界定的。
一個流傳的故事是:愛因斯坦在創建相對論之後,科學界褒貶不一。一九三○年,德國出版了一本批判相對論的書,書名叫做《一百位教授出面證明愛因斯坦錯了》。愛因斯坦知道後,哈哈大笑說:「一百位,幹嘛要這麼多人?只要能證明我真的錯了,哪怕一個人出面也足夠了。」
蔣芸的文章,最重要的意見是:《壹本便利》在如此巨大的輿論壓力下,絕不能道歉。「一旦道歉,後果不堪設想。」
為甚麼「後果不堪設想」呢?因為「道歉」就承認做錯了,也就是放棄了傳播媒介監察公眾人物的責任,放棄了傳媒要努力揭發公眾人物不願讓大眾看到的私密的責任。實際上是顛覆了傳媒與公眾人物的不同的角色關係,確實是「後果不堪設想」。

也許有人說,傳媒對公眾人物的監察,應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為目的。阿嬌在大馬登台更衣,不涉重大公眾利益,採取偷拍的手段,實在是犯有窺人陰私的大錯。然而,如果說阿嬌登台更衣不涉公眾利益,那麼超人與紅顏知己在羅馬街頭拖手仔是否也不涉公眾利益呢?曾蔭權在接任特首之前,輕佻地吹着口哨走向政府總部是否也不涉公眾利益?黎明早前被阿嬌老闆楊受成旗下雜誌《東方新地》偷拍在寓所內與樂基兒纏綿的照片,又是不是公眾利益?一件事是否涉公眾利益,不能由「正義人士」、評論家更不能由政府去界定。筆者從不看《壹本便利》,偶而翻閱也覺得其中不少詞語頗難忍受。但為甚麼它能暢銷?為甚麼街頭多的是這類八卦雜誌?應讀者的需求,那一期《壹本便利》加印又有甚麼錯?
看看另一位偷拍的受害人黎明,怎樣評論阿嬌事件,他說:「不想說,但每樣東西應該都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他因身份特殊,講得含蓄,但意思也相當清楚。公眾人物有他們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傳媒(包括八卦雜誌)也有它們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公眾人物自然希望傳媒能全部報道他們要讓民眾知道的一面,但傳媒若只報道公眾人物想要報道的一面,用蔣芸的話,「豈不悶死看官」,因此傳媒就是要挖掘公眾人物不想被報道的一面。兩者之間既相互依賴,又相互矛盾。倘若傳媒一旦報道了公眾人物不想讓人看到的一面,就立刻要道歉,那確實是「後果不堪設想」。
蔣芸等的意見當然不一定對,關於傳媒介入個人私隱的追訪界線,從來是可以爭論的話題,但她表現出知識分子不畏群情的勇氣,則是十分難能可貴的。輿論界有不畏強權的,有不顧廣告利益而獨立評論的,但鮮有不畏群情的。而只有不畏群情的討論,才能真正開拓社會的公共空間。
逢周二、四、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