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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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讀者何小姐居住在樓齡20多年的大廈,最近收到屋宇署及消防處的改善消防安全指示,她欲查詢應如何處理?
房協答:香港法例第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已於2002年7月獲立法會通過,適用於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建築物或住宅建築物,目的是改善及提升樓宇消防裝置及逃生途徑的安全標準。
在此條例下,屋宇署及消防處會向有關樓宇的業主及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進行指定改善工程,例如加裝自動花灑系統、消防栓及喉轆系統、緊急照明、改善逃生通道的防火安全等。
雖然《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實施日期尚未落實,上述消防安全指示目前只屬勸喻性質,但業主應為安全着想,審慎考慮改善大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以符合現行的消防安全規定。業主可將消防改善工程項目,納入大廈的維修工程計劃內,避免剛完成的大廈維修或翻新工程的相關部份,將來須因應消防安全而需要修改或重造。
倘決定為大廈改善消防裝置及設備,業主應聘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有關工程;而就消防安全的建築項目(如改善逃生通道),業主須聘請註冊建築承建商進行所須工程。另外,最好先聘請認可人士統籌有關工程,確保工程能按有關指示完成。
業主如在履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遇到經濟困難,可申請屋宇署「樓宇安全貸款計劃」。若符合房協「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亦可同時向房協申請有關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