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了roleplay這個部份,時裝的樂趣將會少一半。
昨天海員,今天嬉皮士,明天賽車手。買衫多年,敢誇口乜嘢衫我未着過吖?然而夠努力想的話總是有的,於是又迷迷糊糊地由雙腳帶領我回到那個騎術訓練場。早幾年馬毛的皮鞋手袋流行過,證實我感興趣的不是「鞋烚烚」兼𠝹手的馬毛了,因此不打算任自己大腿內側和它磨擦。撥開雲霧,我看清楚了,我在意的其實是那批騎馬裝,再強調一次,英式的,多年未圓的變裝心願。
各地愛馬仕店我已實地視察了好多次,隨時準備好,忍無可忍的話就殺入去訂套正宗騎馬裝──紅身黑領前短後長的外套,倒啤梨形的束小腿褲子,當然還要有馬靴、馬鞭(用來拎那種,不是用來燉那種)和介乎御林軍與空中小姐之間的馬術頭盔──不過當然,如果有裁剪和細節都時裝化一點的版本則更好。
一直有出吓出吓,卻從未像今季如此萬眾一心如此大規模,貴族式騎馬服裝,局部借用的有Balenciaga的帽子、Gucci男裝的下身,全套落齊的固然有Hermes,更得我心的卻是DSquared2青春皇室版。
人一世物一世,揀造型不妨揀個未試過的,唔啱咩?聽日又換過第二個囉,唔死得人㗎!況且長靴,三個骨褲和領口鑲絲絨的短身西裝外套,本來就流行,何不三合一,一次過晒冷?
(續上文)關於愛情,張栢芝說:「我張栢芝冇咁蠢咁易俾人利用!」
關於友誼,我有一樣的話可以講。
1990年的彭羚小姐並沒有因為擁有一個貴族嗜好──騎馬──而跟我一見如故,令我決定當她老死的,是訪問了45分鐘,發現大家原來幾好傾後,她臨走前遲疑了一下,然後來了一句Don'tgetmewrong的補白:「其實呢,騎馬我只係去粉嶺公共唔知乜乜乜騎㗎咋,120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