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孫兒霍啓仁,與女友及友人在一間備有圓形賭桌的房間內賭錢,在他上載到網上的片段中,清楚可見有賭桌、籌碼及啤牌等賭具,相當「專業」,一班年輕人似有聚賭之嫌。律師黃國桐(圖)昨日表示在港是否構成聚賭,要視乎賭錢的目的與環境證據,一經定罪將判罰數百元至10萬元不等。
黃國桐說:「聚賭係視乎賭錢嘅目的,如果係出席婚宴,大家打吓麻雀,咁就唔算聚賭,但若然成班人係以賭為賭,唔認識身邊嘅人,咁就會構成聚賭。但今次我覺得佢哋只係socialgathering(社交聚會),賭錢只係partofthegame(其中一部份),唔算聚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