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湖南的無業漢,從家鄉寄信勒索本港一名女富商,要求「借款」100萬元,否則令其父如富商王德輝般失蹤,該湖南漢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罪成,鑑於案件性質嚴重,被重判入獄三年半。
區院暫委法官黃崇厚判刑指,被告顏偉(25歲)在勒索信中語帶恐嚇,提及「湖南幫」字眼,又自稱黑社會,列舉王德輝失蹤案及X女富商的生活細節,事主感到恐慌合乎情理,亦可見事前有探子打探事主生活情況,被告則負責寫信及寄信。法官指本案嚴重,必須嚴懲。
案中事主為本港一家私人企業執行董事。案情指,事主秘書於去年10月18日收到被告的勒索信後,立即報警。被告同月來港,後因非法逗留被判囚。警方化驗發現信上有被告指紋,信封留有被告的DNA,被告身上的中國郵政儲蓄卡賬戶號碼跟勒索信所提到的賬號相同。
案件編號:DCCC3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