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報,擾攘近十年的,美國六歲選美小天后拉姆齊兇殺案,八月十六日,露骨地暗示自己是兇手的卡爾在泰國被捕,押解至科羅拉多州受審。以為天網恢恢?可是開庭前一小時,檢察官突然撤銷起訴。
因四十一歲疑兇的毛髮和唾液DNA樣本,與當年兇案現場死者內褲殘留的DNA樣本不脗合,真兇可能另有其人。
這位阿叔年逾不惑,怎會不知道亂認姦殺的後果?何以撒個天大的謊言?性扭曲?孌童癖?妄想狂?渴求出人頭地出風頭?自欺症?精神病?幻想自己幹了一樁大事,犯了殺人罪,一路行紅地毯似的走上法庭,成為焦點人物。
係又認,唔係又認──沾點邊兒也十分「滿足」。也許我們不大明白這種心態。近日雜誌偷拍女藝人更衣照,作風卑劣,千夫所指,新聞鬧得很大──忽然有一名全裸擺好甫士的大陸女星,幾乎哭訴她也在同一期被騙拍、抓拍,形象亦毀了,炒作一番。慘遭偷窺偷拍楚楚可憐,但熟女被哄騙把衣服全剝掉後抓拍,不反抗?多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