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咳藥水向來是本港青年濫藥的「入門藥物」,藥廠向藥房出售咳藥水的利潤高於售予醫生的四倍。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質疑,藥廠為牟取暴利,將咳藥水悉數售予藥房,醫生必須同時買入同廠的其他藥物才可獲「配給」咳藥水,擔心病人即使看醫生也得不到所需藥物。
賣給藥房利潤多四倍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指,本港每年輸入1,600公斤用作製咳藥水的可待因(Codeine),由藥廠製成咳藥水,供應藥房或醫生。賣給醫生的桶裝咳藥水,每桶3.6公升,售約400元,但藥廠將咳藥水「拆細」,每支60至90毫升一支賣給藥房,利潤多四倍,令醫生買藥水的難度大大提高,「佢哋會綑綁式,要你買埋其他啲藥先會賣畀你,可能令真係有需要嘅人無得用。」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年七月,該署共提出14宗非法銷售咳藥水的檢控。衞生署指,現時有23間藥廠獲批准製造含可待因的咳藥水,這些藥物有正當用途,應有不同渠道,方便市民取得這藥物。發言人表示,會將醫護界就限制藥房出售含可待因的藥物的建議,提交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作詳細研究。
根據藥劑及毒藥條例,含可待因的咳藥水只限於有註冊藥劑師監督的藥房出售,含高於0.2%可待因的咳藥水,必須經醫生處方才可購買。可待因含量高於0.1%及低於0.2%的咳藥水,藥房必須紀錄每宗交易,這些咳藥水亦須儲存於上鎖的地方內。在其他情況下出售該些咳藥水,屬違法行為,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