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程翔是因洩露國家機密被判間諜罪。其實何謂國家機密,內地雖然有明文規定,但最終解釋權卻在政府,界線相當模糊。
國家機密分為三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在1988年9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守秘密法》,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其涵蓋範圍見附表)。法例同時定明,國家機密依重要性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當中「絕密」屬最重要國家機密,一經洩漏會令國家安全及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程翔的判刑包括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這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主要是剝奪犯人作為國家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管理和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包括選舉與被選舉權;出版、集會、遊行示威等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以及擔任國有公司、企業領導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