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沙灘市民可免費享用

公共沙灘市民可免費享用

市民早前行經郊野公園範圍內的沙灘,欲坐下休息時,竟被其他舉辦私人活動的人士索費,市民懷疑有人利用公眾資源收錢。漁護署承認有人曾申請在上址舉行活動,但強調持證人並非擁有場地專用權,其他公眾人士有權自由使用場地。
讀者周先生早前偕友人到大嶼山遠足,當日途經芝麻灣半島大浪灣,看到該處環境優美,沙灘上放滿沙灘椅及太陽傘,打算坐下時,突有人向他表示他們坐在沙灘上需要付費,周先生聽後大感疑惑,該人遂解釋沙灘由其管轄,故有權向他索款。

利用公共資源圖利

周先生指該區屬郊野公園範圍,市民應有權自由使用設施,即使其他有康文署救生員當值的沙灘,市民亦不需付費,懷疑有人藉沙灘位置偏僻,利用公眾資源大做生意之餘,更剝削市民使用公眾設施的權利。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大嶼山芝麻灣半島上的大浪灣沙灘位於南大嶼山郊野公園範圍內,此乃公眾地方,並由該署負責管理。根據紀錄,上址沙灘於8月19至20日期間曾有活動進行,並得到由該署發出的許可證,其中已列明持證人並非擁有場地專用權,公眾人士有權自由使用場地。
職員在活動舉行前已與負責人會面,提醒他們必須遵守許可證列出的條件。郊野公園護理員亦於活動期間到場巡邏,並向行山人士查詢有否被要求支付費用才可進入灘,其間未有發現類似情況發生。
檔案編號﹕08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