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本便利》偷拍女藝人鍾欣桐(阿嬌)事件後,特首曾蔭權表明會重提備受傳媒反對的規管偷拍立法諮詢。不過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指出,政府提出《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時》,拒絕將執法人員侵犯私隱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若政府根據法改會建議,將民間偷拍行為列為刑事罪,就可能會出現相同罪行,有兩套不同懲罰標準。
寫錯出版日 評級未生效
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傳媒作出侵犯私隱的偷拍行為,定為刑事罪行。余若薇昨日在公民黨茶敍中指出,公民黨在審議截聽條例時,已要求將公職人員侵犯私隱定為刑事罪行,但遭政府拒絕。余稱截聽立法只是保障私隱第一步,若政府拒絕將公職人員侵犯私隱列為刑事罪,日後要將民間侵犯私隱行為定為刑事,或出現一種罪行,有兩種不同懲罰。公民黨今日會和行政長官見面,討論施政報告,余稱會就保障私隱立法問題,要求特首澄清。
另淫褻物品審裁處昨天在《南華早報》登出被評為不雅物品的公告,當中一項涉及《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鍾欣桐更衣被偷拍照片的那期,被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但刊物出版日期的年份二○○六錯寫成三○○六,令有關評級未能生效,要等候審裁處明天再登更正啟事後,司法程序才可以啟動。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至今接獲2,714宗投訴,九龍婦女聯會及婦女權益聯盟昨分別於灣仔及旺角地鐵站外,抗議《壹本便利》刊登鍾欣桐更衣時偷拍照片,呼籲市民罷買《壹本便利》。馬來西亞國安部表示,該國當局已禁止刊登鍾欣桐在該國更衣被偷拍相片的該期《壹本便利》入口,也會嚴格審查壹傳媒的其他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