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在警署偷疑犯親人錢罪成入獄的前女警,涉嫌偷竊友人提款卡,7日內盜款共14萬元,又在一間珠寶店偷去一對黑珍珠耳環,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受審,被告友人作供時,指被告自稱高級督察,藉口教她防範提款機騙案,着她「㩒機」,暗中記下其提款卡密碼。
着友人㩒機記下密碼
28歲女被告陳潔瑩,上月因偷竊罪入獄11個月,昨否認10項偷竊及企圖偷竊罪,涉案日期為去年5月8日至23日。
從事塑膠原料貿易生意的女事主李思敏昨供稱,被告為其胞弟的小學同學,去年3月初相識,被告自稱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的高級督察,案發時份屬好友,當時事主母親剛去世,被告常到家中陪她與父親吃晚飯,且經常逗留至深夜才離去,故配備門匙給被告,以便父親與她入睡後,被告可鎖門離開。
李於去年3月收到新領的提款卡及密碼後,已即時更改個人密碼,但銀包習慣擺放在客廳。4月底某日,她們午膳時,被告聲稱要訓練下屬防範提款機騙案,更建議她㩒機,並示範正確輸入密碼的方法。隨後她們到荃灣大河道的銀行櫃員機;李㩒機提款100元後,被告表示看到其密碼,說中兩個號碼。
李續稱,去年5月9日,她㩒錢時提款卡失效,致電銀行查詢,職員表示為安全計,會寄上一個新密碼。至24日,她在網上銀行更改密碼時,發現戶口內有7次不明轉賬紀錄,每日轉賬數目為20,000元,於是報警。
被指試珠寶時偷耳環
另一方面,李表示,她於去年5月15日,與被告同往尖沙嘴友人的珠寶公司揀選結婚禮物,其間被告曾拿起一對黑珍珠耳環,放在耳邊問是否合襯,但當日選購不成功。及至29日,被告到其家中午膳時,她看見被告戴上該對耳環,已感到奇怪。
涉案珠寶公司負責人邢益孜昨供稱,當日將載有30多件首飾的盒子,取出給李小姐選擇後,便將盒子放回房間,5日後再取出該盒首飾時,發現失去該對黑珍珠耳環。
案件編號:TWCC52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