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失50萬子女教育費

痛失50萬子女教育費

事主李先生跟其他受騙者一樣,在銀行遇上被告,相識約六、七年,起初事主亦抱着謹慎觀望態度,其後看見被告的座駕換完一架又一架,全部均是歐洲車款,跟他投資的人亦得到回報,還可以到日本旅遊,於是將原打算用作子女教育費的50萬元交給被告投資,最後變成血本無歸,事主表示現在仍「很激氣」,更指剛才在庭上雙眼一直「盯」着被告。
李先生昨帶同女兒到庭,他在庭外指受騙人數應多達八、九人,由於被告表現出熟悉投資,又自稱曾任民政署高官,擁有匡湖居物業,認識很多人,看見被告不時換車,令人相信他賺了錢,於是託他投資。李堅決表示被告判刑時一定會再到庭旁聽。
本報記者